公开征求意见!大连拟调整低保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大连拟调整低保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大连拟调整低保标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zhēngqiú)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
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gōnggào)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qièsh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shēnghuó)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拟提高全市城乡居民(chéngxiāngjūmín)最低(zuìdī)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biāozhǔn)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bǔzh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zhēngqiú)意见稿)》通过市政府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jùtǐ)如下:
2025年6月(yuè)9日至6月15日。
(一)信函:意见邮寄至(zhì)大连市(dàliánshì)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邮政编码:116022。
(二(èr))传真:0411-84342110。
(三(sān))电子邮件:dlmzsjc@163.com。
(联系人(liánxìrén):霍永伟,联系电话:0411-84342110)
征集部门(bùmén): 大连市民政局
开始日期(rìqī): 2025-06-09
截止日期(rìqī): 2025-06-15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tèkùn)人员
基本(jīběn)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各先导(xiāndǎo)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gǎishàn)民生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低保标准与(y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quánshěng)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gōngzuò)的通知(tōngzhī)》(辽民发〔2024〕18号)、《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等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juédìng)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现就(ji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y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bǎozhàng)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11元。
(二)农村居民(nóngcūnjūmín)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bǎozhàng)标准。普兰店(pǔlándiàn)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6元;其他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为每人每月1011元。
(三)特困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和(hé)分散供养(gòngyǎng)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022元;全市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315元。
(四(sì))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àizībìng)病毒感染(bìngdúgǎnrǎn)儿童,下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市集中、分散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3033元和2771元。
(五)60年代(niándài)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shēnghuó)补助标准。1945年9月(yuè)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xiǎngshòu)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shēnghuófèi)的人员,每人每月798元(yuán);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qījiān)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746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每人每月692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每人每月638元。
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zhígōng)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所(suǒ)需资金由各地区财政承担,市财政按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对各地区财政予以补助。
(一)加强(jiāqiáng)领导,严密组织。提高城乡居民(chéngxiāngjūmín)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zhòngyào)举措,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提标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bùshǔ),全力落实,确保此次(cǐcì)提标工作顺利实施。
(二(èr))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要认真(rènzhēn)做好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政策宣传、培训及审核确认工作,确保(quèbǎo)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档案的补充管理及数据更新工作,确保档案齐全、数据准确,管理到位。
(三)按期提标,确保落实(luòshí)。各地区要集中人力、物力(wùlì)、财力,抓紧做好本次提标工作落实,确保在7月份按新(ànxīn)标准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位。
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zhēngqiú)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
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gōnggào)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qièsh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shēnghuó)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拟提高全市城乡居民(chéngxiāngjūmín)最低(zuìdī)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biāozhǔn)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bǔzh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zhēngqiú)意见稿)》通过市政府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jùtǐ)如下:
2025年6月(yuè)9日至6月15日。
(一)信函:意见邮寄至(zhì)大连市(dàliánshì)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邮政编码:116022。
(二(èr))传真:0411-84342110。
(三(sān))电子邮件:dlmzsjc@163.com。
(联系人(liánxìrén):霍永伟,联系电话:0411-84342110)
征集部门(bùmén): 大连市民政局
开始日期(rìqī): 2025-06-09
截止日期(rìqī): 2025-06-15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tèkùn)人员
基本(jīběn)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各先导(xiāndǎo)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gǎishàn)民生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低保标准与(y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quánshěng)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gōngzuò)的通知(tōngzhī)》(辽民发〔2024〕18号)、《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等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juédìng)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现就(ji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y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bǎozhàng)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11元。
(二)农村居民(nóngcūnjūmín)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bǎozhàng)标准。普兰店(pǔlándiàn)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6元;其他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为每人每月1011元。
(三)特困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和(hé)分散供养(gòngyǎng)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022元;全市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315元。
(四(sì))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àizībìng)病毒感染(bìngdúgǎnrǎn)儿童,下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市集中、分散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3033元和2771元。
(五)60年代(niándài)精简(jīngjiǎn)退职职工生活(shēnghuó)补助标准。1945年9月(yuè)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xiǎngshòu)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shēnghuófèi)的人员,每人每月798元(yuán);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qījiān)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746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每人每月692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每人每月638元。
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zhígōng)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所(suǒ)需资金由各地区财政承担,市财政按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对各地区财政予以补助。
(一)加强(jiāqiáng)领导,严密组织。提高城乡居民(chéngxiāngjūmín)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zhòngyào)举措,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提标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bùshǔ),全力落实,确保此次(cǐcì)提标工作顺利实施。
(二(èr))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要认真(rènzhēn)做好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jīběn)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tuìzhí)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政策宣传、培训及审核确认工作,确保(quèbǎo)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档案的补充管理及数据更新工作,确保档案齐全、数据准确,管理到位。
(三)按期提标,确保落实(luòshí)。各地区要集中人力、物力(wùlì)、财力,抓紧做好本次提标工作落实,确保在7月份按新(ànxīn)标准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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