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
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
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原以为这场(zhèchǎng)纠纷要闹上法庭,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开了工程核算的死结,而且还保住了公司的信誉。”近日,在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某工程公司负责人郎(láng)某紧握检察官的手,言语间(jiān)满是感激。
2025年5月30日,双方当事人经检察官(jiǎncháguān)调解握手言和。
汤某在2023年6月承接了某工程公司的电器安装(ānzhuāng)项目。2024年11月项目完工时,因电缆(diànlǎn)消耗量与(yǔ)预算存在较大(jiàodà)出入,汤某与该(gāi)工程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产生分歧。2025年1月23日,汤某多次讨要工程款不成,便带人将(jiāng)该工程公司价值12万元的电缆私自运走,试图以此抵偿(dǐcháng)其主张的8万元工程欠款。该工程公司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yāoqiú)汤某返还物资。汤某坚称(jiānchēng),此举只是为了能让工人好好过年。汤某不仅拒绝归还电缆,还将部分电缆用于其他工地。公安机关调解无果,并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眼看矛盾持续发酵,2025年2月底,该工程公司向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案后,检察官向公安机关了解了前期调解详情,调取了全部工程(gōngchéng)合同、领料单,并到汤某家调查了解具体情况。“我(wǒ)也想好好解决问题,可公司(gōngsī)拖着不给钱,工人们天天堵我家的门(mén)啊!”汤某向检察官道出苦衷。
永康市检察院高度警惕该案刑事风险,依托(yītuō)领导下访接访制度,寻求金华市检察院指导(zhǐdǎo)。5月21日,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认真倾听汤某诉说讨要工程款的艰辛与无奈,以及(yǐjí)该工程公司对电缆被擅自(shànzì)处置的愤慨与担忧。
“你(nǐ)讨薪的急切心情我们理解,但维权也不能踩法律红线,私自搬运电缆,原本有理却可能变成违法。”在两个小时的深入沟通(gōutōng)与协调中,钟瑞友耐心向汤某释法说理,释明“私自搬运电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同时,他还敦促该工程公司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向汤某支付工程欠款,并提出“第三方专业(zhuānyè)核算+检察院(jiǎncháyuàn)全程(quánchéng)监督”的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gòngshí)。
5月23日,在检察官见证下,汤(tāng)某将剩余的(de)电缆送回该工程公司(gōngsī)。随后,第三方机构对工程款项进行核算,并客观评估了涉案电缆价值,确认该工程公司欠(qiàn)汤某工程款1万元。由于汤某用掉的电缆价值5万元,还需向该工程公司退还4万元。
“我相信检察院的监督结果,愿意退款。”5月(yuè)30日,检察官再次组织双方(shuāngfāng)当事人调解,汤某当场写下欠条,承诺六个月内还清欠款。郎某也代表该工程公司表示,下期(xiàqī)项目还愿意交给汤某来做。至此,一度剑拔弩张的涉企纠纷,在检察机关监督下,不仅厘清了经济账,更让双方冰释(bīngshì)前嫌,重拾(zhòngshí)合作信任。
“办案不能简单‘一刀切’,更不能一味快刀斩乱麻,要结合个案实际情况,从法理情(fǎlǐqíng)多角度考虑,既要引导劳动者依法(yīfǎ)理性维权,也要督促企业诚信(chéngxìn)履约,用法治(fǎzhì)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钟瑞友(zhōngruìyǒu)表示,近年来(jìnniánlái),金华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长下沉接访、穿透式调查取证、引入专业第三方(dìsānfāng)等方式,精准平衡法律刚性与现实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案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既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又督促企业诚信经营,以法治思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wèi)优化(yōuhuà)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作者(zuòzhě):史隽 刘传玺 卢笑晨)

“原以为这场(zhèchǎng)纠纷要闹上法庭,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开了工程核算的死结,而且还保住了公司的信誉。”近日,在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某工程公司负责人郎(láng)某紧握检察官的手,言语间(jiān)满是感激。

2025年5月30日,双方当事人经检察官(jiǎncháguān)调解握手言和。
汤某在2023年6月承接了某工程公司的电器安装(ānzhuāng)项目。2024年11月项目完工时,因电缆(diànlǎn)消耗量与(yǔ)预算存在较大(jiàodà)出入,汤某与该(gāi)工程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产生分歧。2025年1月23日,汤某多次讨要工程款不成,便带人将(jiāng)该工程公司价值12万元的电缆私自运走,试图以此抵偿(dǐcháng)其主张的8万元工程欠款。该工程公司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yāoqiú)汤某返还物资。汤某坚称(jiānchēng),此举只是为了能让工人好好过年。汤某不仅拒绝归还电缆,还将部分电缆用于其他工地。公安机关调解无果,并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眼看矛盾持续发酵,2025年2月底,该工程公司向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案后,检察官向公安机关了解了前期调解详情,调取了全部工程(gōngchéng)合同、领料单,并到汤某家调查了解具体情况。“我(wǒ)也想好好解决问题,可公司(gōngsī)拖着不给钱,工人们天天堵我家的门(mén)啊!”汤某向检察官道出苦衷。
永康市检察院高度警惕该案刑事风险,依托(yītuō)领导下访接访制度,寻求金华市检察院指导(zhǐdǎo)。5月21日,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认真倾听汤某诉说讨要工程款的艰辛与无奈,以及(yǐjí)该工程公司对电缆被擅自(shànzì)处置的愤慨与担忧。
“你(nǐ)讨薪的急切心情我们理解,但维权也不能踩法律红线,私自搬运电缆,原本有理却可能变成违法。”在两个小时的深入沟通(gōutōng)与协调中,钟瑞友耐心向汤某释法说理,释明“私自搬运电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同时,他还敦促该工程公司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向汤某支付工程欠款,并提出“第三方专业(zhuānyè)核算+检察院(jiǎncháyuàn)全程(quánchéng)监督”的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gòngshí)。
5月23日,在检察官见证下,汤(tāng)某将剩余的(de)电缆送回该工程公司(gōngsī)。随后,第三方机构对工程款项进行核算,并客观评估了涉案电缆价值,确认该工程公司欠(qiàn)汤某工程款1万元。由于汤某用掉的电缆价值5万元,还需向该工程公司退还4万元。
“我相信检察院的监督结果,愿意退款。”5月(yuè)30日,检察官再次组织双方(shuāngfāng)当事人调解,汤某当场写下欠条,承诺六个月内还清欠款。郎某也代表该工程公司表示,下期(xiàqī)项目还愿意交给汤某来做。至此,一度剑拔弩张的涉企纠纷,在检察机关监督下,不仅厘清了经济账,更让双方冰释(bīngshì)前嫌,重拾(zhòngshí)合作信任。
“办案不能简单‘一刀切’,更不能一味快刀斩乱麻,要结合个案实际情况,从法理情(fǎlǐqíng)多角度考虑,既要引导劳动者依法(yīfǎ)理性维权,也要督促企业诚信(chéngxìn)履约,用法治(fǎzhì)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钟瑞友(zhōngruìyǒu)表示,近年来(jìnniánlái),金华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长下沉接访、穿透式调查取证、引入专业第三方(dìsānfāng)等方式,精准平衡法律刚性与现实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案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既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又督促企业诚信经营,以法治思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wèi)优化(yōuhuà)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作者(zuòzhě):史隽 刘传玺 卢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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